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17-06-05浏览次数:2617

为了规范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函授站(点)管理,保证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规范、稳定、健康发展,根据《江苏省高等学校成人教育校外教学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成人高等教育的教学特点和我校的办学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一、组织机构及办学条件

1.按省里要求成立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员及时备案,管理部门合理设置。函授站配备与办学规模相应的管理人员队伍,有专人负责函授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学生100人以下(含100人)原则上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在籍学生在100人以上的,按每增加100人增加1名配备),并且专职管理人员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熟悉成人教育的政策、法规、特点和规律。

2.有满足教学需求的固定教学场地,学习环境良好,具备与所办专业教学要求相符合的教学设施和仪器设备。学习中心还须具备多媒体教室、具备l00M以上局域网络系统,联网多媒体计算机数量40台以上。

二、招生管理

1.按我校招生简章,统一内容,限定形式,全面、准确地宣传,不得夸大其词、虚假承诺。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无违规招生等情况。

2.有连续或隔年报考的生源,且不低于40人。每个专业开班人数不得小于15人。

三、教学管理

1.各级颁发的有关函授教育的规章制度齐全,有执行记录。函授站管理制度健全包括对任课教师的要求、工作人员职责、面授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办法等,并能严格执行。

2.拥有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开班前一个月推荐课程的拟聘人选,填写《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师聘任审批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师聘任备案汇总表》,并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证件的复印件。主讲教师聘期一般为3年。

3.按照教学计划制定面授安排和课表并于每学期开课前一周上报,认真组织面授,严格考勤,认真做好课程考核及成绩上报,保证面授时数和教学效果。结合网络平台开展教学的专业,专业课课程每学期面授辅导不得少于两次8课时。

四、学籍管理

1.学生信息上报、电子注册及时、准确,学籍异动受理及上报审批手续齐全、通知学生及时,资料完整。所有教学档案、学籍档案要分类及时归档,符合归档要求,有专人负责,专柜保管,资料齐全,规范。

2.课程考核方式分为两类:考试和考查。考试课程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考查课成绩一般按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凡学期总评成绩在60分及以上、及格及以上者,即可认定为该门课程成绩合格。

3.课程成绩(也称学期总评成绩)以考试(考核)成绩为主,适当参考平时成绩。一般情况下,考试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平时成绩主要根据学生平时作业、网络平台学习时数、面授考勤等情况综合评定。

4.某门课程缺课时数累计超过该课程总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将取消该课程考核资格。

5.根据成人教育特点,修业年限可适当延长,一般不得超过本专业学制的三年。

五、经费管理

1.函授站要建立健全后勤、财务管理和岗位责任制。函授站的经费,必须用于函授站的教学、管理和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不得挪作他用。

2.严格按建站协议履行职责,无违规收费等情况发生,经费按时按照学校财务规定上交学校。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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