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连教办师函〔2017〕14号
2017年江苏省“助力工程”:乡村校(园)长轮训
通 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开发区教育局、徐圩新区文教局、云台山景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十三五”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16]1号)精神,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工作的通知》(苏教师[2017]1号)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2017年度江苏省“助力工程”乡村校(园)长轮训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乡镇及以下农村小学的正职校长50人,乡镇中心幼儿园的正职园长50人。培训名额见附件1。
二、培训课程、时间及地点
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助力工程”乡村校(园)长轮训以集中学习、跟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培训总课时数为80学时,其中集中培训时间为5天计40学时,跟岗培训时间为5天计40学时。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本次培训从2017年10月起至2017年11月结束。各课程安排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1.集中培训课程于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1日在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进行。具体安排培训机构将电话短信直接通知至参训学员个人。
2.跟岗培训将组织学员赴市内各基地学校或幼儿园影子培训3天,赴市外先进学校或幼儿园深度考察学习2天。时间为2017年10月30日-11月3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培训方式
主要包括专家授课、榜样示范、专题研讨、案例剖析、现场观摩、顶岗实习、自主研修等具体形式。
四、培训经费
该项目为江苏省教育厅乡村教师“助力工程”培训项目之一,学习期间学员的培训费、资料费及食宿费由省教育厅全额划拨至培训机构,由培训机构负责,交通费由学员所在单位报销。
五、其他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管理。省教育厅将依据全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对培训质量情况、培训率情况等进行定期通报。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培训工作,组织、督促相关学员及时报名,确保符合参训条件的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参加培训,同时保证为学员参训提供时间、经费等各方面的支持。市教育局师资处将牵头县区教育局师资科相关人员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培训学员的指导与管理,培训质量的检查与监控以及学员顶岗实习的协调工作,确保本次培训有序进行。
2.认真谋划,确保质量。本轮校(园)长培训的培训学时、培训课程设置、培训形式等完全按照省教育厅规定的要求实施。本轮培训的培训方案已通过省师干训中心审核。培训的具体实施部门为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3.严格考核,确保实效。要严肃培训期间的考勤纪律,请假一天以内由培训机构负责人审批,一天以上由各县区教育局师资科批准。学员请假超过2天或缺勤超过1天的,不予结业。培训部门要及时督促学员按时完成培训任务,加强对学员跟岗实习的过程跟踪、指导等。要以学员出勤率和作业(反思笔记、学习札记、考察报告等)完成情况为依据,通过考试、实际表现等,实施对学员的过程考核和终结考核。学习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所修学时,按照《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进行认定和登记。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要求选派培训对象,及时通知到本人,并协助做好工作安排。各单位于9月21日前将参训学员报名信息表电子文档(附件2,请用EXCEL格式,文件名为 “**县(区)校园长助力工程报名汇总表”,分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两个工作表)以县区为单位汇总后报至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培训科(E-mail:LYGSZPXK@163.com )。并组织学员于9月28日前完成网络报名个人确认工作。
培训机构: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继续教育学院
联 系 人:王从局
联系电话:85588340、13812348090(政务通:220090)。
连云港市教育师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8日
附件1:各县区参训人数分配表(原则上以基教处提供的乡村中心校、幼儿园数分配):
县区名称 | 小学校长名额 | 幼儿园园长名额 |
东 海 县 | 10 | 12 |
灌 云 县 | 10 | 10 |
灌 南 县 | 9 | 8 |
赣 榆 区 | 11 | 10 |
连 云 区 | 2 | 2 |
海 州 区 | 4 | 3 |
开 发 区 | 2 | 1 |
徐圩新区 | 1 | 2 |
云台山景区 | 1 | 2 |
附件2:参训学员报名信息汇总表:
序号 | 县区 | 学校类型 | 任职单位 | 任职时间 |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手机号 |
学校类型:乡镇中心小学、村小、乡镇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