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06浏览次数:1926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31日至630。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

教职工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由申报人自行负责。望广大教职工互相告知,按时完成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务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246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2700/content.html

2. 汇算清缴方法

https://mp.weixin.qq.com/s/rK1jkKYDJv9uwOL4XJiQNw

 

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31日至630。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

教职工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由申报人自行负责。望广大教职工互相告知,按时完成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务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246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2700/content.html

2. 汇算清缴方法

https://mp.weixin.qq.com/s/rK1jkKYDJv9uwOL4XJiQ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