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
教职工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由申报人自行负责。望广大教职工互相告知,按时完成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务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2700/content.html
2. 汇算清缴方法
https://mp.weixin.qq.com/s/rK1jkKYDJv9uwOL4XJiQ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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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教职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公告2022年第1号)要求,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可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填报,具体操作见附件。
教职工需要对所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诚信申报,信息的真实性由申报人自行负责。望广大教职工互相告知,按时完成2021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财务处(采购与招投标办公室)
2022年4月6日
附件: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363/c5172700/content.html
2. 汇算清缴方法
https://mp.weixin.qq.com/s/rK1jkKYDJv9uwOL4XJiQN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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