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成人教育《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员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作退学处理。经我院研究决定,拟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5.5年)的学员予以清退,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十天:2022年6月9日-6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尚老师,联系电话:0518-85986031。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6月9日
附件:清退学员名单.xlsx
根据我校成人教育《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员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作退学处理。经我院研究决定,拟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5.5年)的学员予以清退,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十天:2022年6月9日-6月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尚老师,联系电话:0518-85986031。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6月9日
附件:清退学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