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清退成人教育已超规定最长修业年限学员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6-09浏览次数:2250

根据我校成人教育《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员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三十一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学习时间超过规定修业年限者,作退学处理。经我院研究决定,拟对超过最长修业年限(5.5年)的学员予以清退,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期十天:202269-619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尚老师,联系电话:0518-85986031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继续教育学院

                       202269

附件:清退学员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