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人高等教育2023级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4浏览次数:1673

继续教育学院2023级成人高等教育新生注册工作已经结束,以下5名同学自愿放弃入学资格,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第三章第十二条,学院不予注册学籍。

特此公告

附件:不予注册学籍学员名单.xlsx

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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