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保证各基层党组织正常开展工作,推进党内民主和党务公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结合我校中层干部调整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各党总支委员会进行补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党的基层组织设置要求
校党委下设11个党总支:初等教育学院党总支、学前教育学院(音乐学院)党总支、文学院党总支、美术学院党总支、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海洋港口学院党总支、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外语与商务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党总支、体育学院(公共体育教学部)党总支、机关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各党总支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拟设立党总支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并事先与党委组织部沟通。
二、党总支委员的产生程序
领导班子成员5人以下设5名委员,领导班子成员5人及5人以上,设7名委员。各党总支必须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等委员各1人,委员可以兼任,根据工作需要,还可设群团委员。学院及教辅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是党员的,应当进入党总支委员会。
(一)提出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各党总支组织全体党员进行酝酿、推荐,根据多数党员意见提出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并及时与党委组织部沟通。事先要征求非中共党员学院领导的意见。
(二)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党委组织部牵头对各党总支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和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上报党委审批。
(三)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各党总支将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按照党的基层组织选举工作程序进行选举,选举结果报送党委组织部。
(四)党委研究审批
党委组织部汇总各总支选举结果后,报校党委研究审批。
三、有关要求
(一)坚持原则,周密实施。党总支委员会补选是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学校各项事业迈向新台阶的坚强组织保证。补选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党总支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补选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和要求,及时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要充分认识到补选工作的严肃性,切实维护工作纪律和党员的民主权利,对违反党章规定的行为要根据问题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有关人员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二)规范程序,严格操作。各党总支要以本次补选为契机,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推进基层党组织制度化建设,及时做好本次补选工作的各项会议记录,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各项议题讨论情况,党员发言要点,选举结果等。要指定专人做好有关本次补选工作的宣传报道、材料整理及归档工作,作为今后党建考核工作的依据。
(三)广泛宣传,统一思想。本次党总支委员会补选工作负责人要切实主持抓好本总支的补选工作,要鼓励和支持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创造畅所欲言的良好气氛,提供充分发表意见的机会。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要建立党性强、作风正、结构合理、密切联系群众的党总支委员会。
附件:
1.附件1 关于党总支委员会委员分工的规定.docx
2.附件2 日程安排表.docx
3附件3 关于xxx党总支委员会补选的请示(样本).docx
4.附件4 党员大会时间、地点备案表.docx
5.附件5 关于xxx党总支委员会补选结果报告(样本).docx
(附件3-5纸质版请送至玖兴楼B511)
党委组织部
2023年2月17日